双台子区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消费促进年第二批消费补贴参与企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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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要求,针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黄金给予补贴,助力提升家庭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现公开征集2024消费促进年第二批消费补贴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发放补贴企业要求
(一)征集对象
在双台子区注册登记,涉及汽车、加油站便利店、家电、黄金四类销售业务的限额以上企业。
(二)申报要求
1.参与活动的涉及汽车、加油站便利店、家电、黄金四类销售业务的企业必须在双台子区注册登记,且加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2.参与活动企业必须开展汽车、家电、黄金以旧换新活动,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台账。
3.参与活动企业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
4.参与活动企业具有稳定的线上平台发放和核销以旧换新补贴,具备与数字人民币支付工具对接能力。
5.参与活动家电企业具备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及“送新拖旧”一站式服务能力。
6.参与活动企业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7.参与活动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参与活动企业必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提交相应商品销售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结算凭证等纸质材料。
9.参与企业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做好营销宣传,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如发现企业、补贴对象等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简介;
4.企业参与政策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1)
5.企业承诺书。(附件2)
二、申报流程
请参与企业于2024年5月27日前向盘锦市双台子区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加盖企业公章,送至盘锦市双台子区商务局商贸流通股(通信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中珠大厦413办公室;咨询电话:0427-2360415),电子版发送至stzqswj413@163.com,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盘锦市双台子区商务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