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辽宁霍锦碳素有限责任公司门外建筑垃圾随意堆存;双台子区益工街、宋家村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二、整改目标
及时清理垃圾堆放点及建筑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整改措施
双台子区已对上述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治,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与包保责任人,组织人员,出动清运车辆对问题点位进行排查清理,已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在正规垃圾堆放点堆放生活垃圾,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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