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24〕9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与盘锦市 双台子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区各部门: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与盘锦市双台子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与盘锦市双台子区
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密切政府和职工群众的联系,畅通工会组织向政府反映职工意愿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结合双台子区实际,建立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与盘锦市双台子区总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有效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密切政府与工会组织、职工群众的联系,从宏观上、源头上协调劳动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加快实现双台子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双台子区工人阶级的智慧和力量。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区政府与区总工会相互通报情况,区政府通报双台子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区总工会通报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的重点工作部署、举措、成效及意见建议等。
(二)研究围绕实现双台子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强化现代化建设技能人才支撑,搭建职工创业创新创造平台,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开展建功立业活动等方面问题。
(三)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生活品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五)研究工会自身建设方面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以及政府与工会共同关注的其他问题。
(六)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筹备与召开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区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区长和区总工会主席研究、报请区长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筹备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总工会共同负责,一般每年初开始启动,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议题并商定会议方案,由区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区长和区总工会主席根据工作实际商议后,报请区长审定。
联席会议由1位区政府副区长、1位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1位区总工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席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协调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出席人员
区长或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区长、与议题相关的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及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会议由区政府领导同志主持。
参加会议的部门及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的具体内容确定。可视情况邀请职工代表、劳动模范代表、基层工会干部参加。
第五条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区总工会牵头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并在下一次会议上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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