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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壳易墨砆新材料(盘锦)有限责任公司金属骨架材料MOFs万吨级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蓝壳易墨砆新材料(盘锦)有限责任公司金属骨架材料MOFs万吨级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单位:蓝壳易墨砆新材料(盘锦)有限责任公司

三、环评单位: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四、项目简介:本项目建设一条MOFs金属骨架材料生产线,全部建成后生产规模达到7700t/a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及储运设施。项目占地1000m2,利用孵化基地现有厂房,年运行时间330天,新增劳动定员21人。

本次评价对项目生产设施进行环境要素识别及工程分析;对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对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项目有关的所有环保问题。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附后。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来电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3、公众参与的范围: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附后。

5、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联系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6、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911702603邮箱:18911702603@163.com

意见表邮寄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蓝壳易墨砆新材料(盘锦)有限责任公司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为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eZnaoQ6XnDbZ-neKByNKw

提取码:pg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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