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确保整治行动在我区扎实开展,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起草了《双台子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2024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
2、2024年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48号)。
3、2024年6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24〕13号)。
三、主要内容
整治重点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细化了22项具体工作任务,此项工作共涉及16个部门。1-3项从执行行业标准、强化认证管理、落实互认协同等方面着力解决标准不完善、强制性不足问题。4-9项从强化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加强架空层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管理、规范充电服务费用、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等方面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10-14项从严查非法改装、规范线上经营、实施登记管理、加强交通违法查处、落实即时配送企业安全责任等方面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15-18项从规范行业发展、强化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严惩制假售假行为等方面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19-22项从加快以旧换新、加强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管理、严格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实施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方面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文件解读单位:双台子区消防救援大队
文件解读人: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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