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吨/年生物质高值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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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评报告全本获取方式
报告书全本见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XDohN_NTcX99oRP_J_wGA?pwd=4x3s
提取码:4x3s
报告书全本纸质报告,请联系环评单位相关人员。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为中心,5km为范围内的矩形区域。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
辽宁精细化工产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42734931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孵化基地C区6号厂房
(2)环评单位
沈阳宇蓬环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98316939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 12-2 号 15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