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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吨/年生物质高值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环评报告全本获取方式

报告书全本见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XDohN_NTcX99oRP_J_wGA?pwd=4x3s

提取码:4x3s

报告书全本纸质报告,请联系环评单位相关人员。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为中心,5km为范围内的矩形区域。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

辽宁精细化工产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5942734931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孵化基地C6号厂房

2)环评单位

沈阳宇蓬环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98316939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 12-2 15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1012~20241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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