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项目-二阶段面向社会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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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信息化总体建设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精神,以及《辽宁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将进行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项目-二阶段建设,按照工作安排,面向社会择优确定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将进行智慧园区系统集成(一期)项目-二阶段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项目二阶段总投资约为691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1、硬件基础设施,包括:企业数据与指挥中心联动所需网闸、数据采集网关、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定位系统等硬件设备。
2、智慧平台软件深化,包括:安防、环保、应急等智慧平台补充建设,包括视频融合与统一算法平台、视频平台路数授权、视频存储及园区高空瞭望监控设备等;
3、危化品停车场、危化品仓库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等软件深化升级,包括危化品仓库管理软件平台及移动作业PDA设备、电子围栏、周界监控摄像机、汇聚交换机等设备和运输车辆监督管理软件平台。
4、能碳管理系统建设:包括满足园区能效分析、园区碳排放核算、园区碳排放预测、园区能碳综合管理应用、园区碳指标分析评价等。
5、补充智慧消防设备及相应系统功能,包括建设智慧消防管理系统等。
6、运行维护,包括:网络及机房等租赁、设计及监理、项目运维、专家咨询等项目整体支撑服务。
现面向社会择优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要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制作招标文件,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组织实施开标、评标、确定中标方等相关事宜,并向采购人递交总结报告。
本工程采用最低报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费用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此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有意向的服务机构请于2024年10月22日16时30分前报名。
联系电话:13904273570
邮 箱:pjjxhgsl@163.com
联系地址: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中华北路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