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建议》 (第15-1号)的答复
杨国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区住建局制定了《盘锦市物业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开展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着力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物业管理体系,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服务行为,着力推进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和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创新行政监管手段和管理机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通过强化行业监管和联动共治,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出台《双台子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及《双台子区物业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推进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奖惩联动。积极培育品牌企业推进国有物业企业和特色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开拓服务新模式。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委会规范建设。理顺管理机制,坚持属事管理属地管理两手抓,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大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工作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双方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良好关系。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的工作职责,业主委员会要向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协调工作,公开业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让物业管理服务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组织物业工作人员培训。熟知《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做好对街道、社区及物业企业的指导、督促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不履职尽职和业主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约谈不改符合移送条件的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时移送。同时督促指导落实属地管理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考核,推动各街道(镇)实施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深入治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四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物业费收缴问题,避免发生限制业主门禁卡扣、车辆登记等纠纷。五是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加快推进物业行业党组织建设,健全物业行业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行业共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党组织应建尽建。选择一批物业服务项目开展“红色物业小区”培育工作,重点围绕党的建设、物业本质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细化红色物业标准要求,确保红色物业小区做到“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
感谢您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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