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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关于建立校园欺凌预防机制的建议》 (第41—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30 浏览次数:18

李德俊  王敬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校园欺凌预防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营造健康的青少年成长环境,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预防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方针,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教育宗旨,通过开展“护苗”“护校安园”“平安校园”创建等系列活动,校园欺凌预防工作扎实推进,学生法治安全意识明显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近期,为认真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行)的通知》精神,我局对照《工作指引》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认真布置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职能,结合中考和期末学生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好防治学生欺凌专项培训和学习。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定期与学校会商研判,掌握学生欺凌信息线索,通过准确识别、及时干预、正确处理学生之间矛盾冲突,强化法律边界意识和行为底线,不断提高防欺凌能力。

二、关注重点群体,重点是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和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原因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的学生。通过班主任微信群、家长会告知、指导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掌握其生活状态、心理状况,做好关爱帮扶,发现异常及时干预,切实保护好重点群体学生。

三、完善安防设施,提升安防能力。近期,教育局会同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开展了“护校安园”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全区学校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装置、警务器械等设施设备达到《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四、加强人防,强化校园巡逻防控,教育局要求,驻校辅警、校园保安每日安全巡查不少于5次,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执行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教室跟班制度。加强课间管理,在操场、走廊、厕所门口等重点部位设置值周教师和值周生,如发现有伤害学生行为的情况及时制止,同时将问题报告给政教处及学校分管领导,视情节轻重约见家长,通报情况,拿出处理意见。

五、关注网络舆情,对发生在本学校区域外涉及本学校学生的欺凌事件,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进行信息核实,对受欺凌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对实施欺凌等不良行为的学生,督促父母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严加管教。

预防校园霸凌、学生欺凌工作任重道远,感谢对教育事业发展、学生成长的关切关注,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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