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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关于推动城市夜经济和“地摊经济”的建议》(第13-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30 浏览次数:18

邹博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城市夜经济和“地摊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双台子区夜经济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2024年双台子区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的工作安排,区商务局牵头制定夜市工作规程。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综合执法大队、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营商局、夜市举办地属地街镇参与。各街镇各部门主要围绕夜市规划、合法经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文化演出、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市民投诉等方面分工负责。

4月30日,区商务局牵头印发双台子区夜市管理工作规程。经夜市举办主体申请,各街镇前期审核,区商务局审核,5月17日,双台城夜市正式营业。6月辽河夜市、华锦宾馆夜市陆续营业。8月筹备高家夜市。


 

双台子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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