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关于大力发展“地摊经济”,增强小微经济发展活力的建议》(第13-2号)的答复
石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地摊经济”,增强小微经济发展活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规划专门区域。划定合理的夜市和地摊经营区域,确保其布局科学,不影响交通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发展“地摊经济”不仅需要充分挖掘本地休闲资源,还得便于周边居民生活,因此要聚合多方力量,联合文商旅体、市监、公安、消防为产业良性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更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地摊经济健康繁荣发展。目前双台城夜市、辽河夜市已启用。双台城夜市占地3684平方米,可容纳摊位83个;辽河夜市占地5000平方米左右,容纳摊位48家;富华公司城北夜市正在招商中,占地5000平方米,可容纳40个美食摊位,10个娱乐设施。同时,施划临时便民服务点18处,发放登记卡18张,不但解决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同时也方便周边群众需求,从而增强了小微经济发展活力。
2.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对城市的夜经济和地摊经济进行宣传,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充分发挥夜经济和地摊经济的潜力,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感谢您对城市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双台子大队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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