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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0吨/年正十二烷基硫醇试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0/年正十二烷基硫醇试验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0/年正十二烷基硫醇试验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精细化工园区炼化溶剂新材料分离车间西南角

建设性质: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300/年正十二烷基硫醇试验装置一套,主要包括反应系统、分离系统、公用辅助系统及液回收系统,主要设备71台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金鹏  1520427903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在环境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填写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环评机构或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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